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意思?高顿小编为你具体解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一、保障金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二、保障金的年审申报
申报年审: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2.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3.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保障金的申报缴费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日期是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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