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狭义)
(1)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结算行为。
(1)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结算行为。
(2)《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以外,银行不代办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分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例题。判断题】根据规定,银行可以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但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
『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以外,银行不代办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咨询考试报名时间、免费获取考试题库
免费题库: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题库
报考指南:2014年会计从业报名时间汇总
考前冲刺:会计从业新政策解读课程+预测押题
高清网课:会计从业考试网络课程试听入口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经典!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复习方法总结! 高顿教育 2016-12-29 13:37:29
-
资深审计师教你看报表:找准6个数据和5个指标! 高顿教育 2016-12-29 10:39:37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争议大,到底要不要考? 高顿教育 2016-12-28 13:41:40
-
会计月底会碰到的结转分录,都在这里了! 高顿教育 2016-12-26 09:19:47
-
会计账簿登记要求都在这了,赶紧看看别出错! 高顿教育 2016-12-26 09:19:41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