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延边州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当保证每年参加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以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为做好2013年度延边州本级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按照省统一规定,延边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2013年5月1日开始, 12月5日结束。
 
  二、继续教育方式
 
  2013年我州继续教育采取网络远程学习为主、面授学习为辅的学习方式。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实行面授教育。
 
  三、继续教育报名
 
  持证人员自行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栏目中选择“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学习类型选择“网上教育”;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选择“面授教育”。
 
  四、继续教育缴费
 
  网上报名时选择“网上缴费”。如选择现场缴费,请到州财政局412室办理。
 
  五、远程教育学习路径
 
  缴费后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栏目中,输入身份证号登录进入学习中心学习。学习结束后无需再到州财政局查验、盖章。
 
  六、继续教育学习中应注意的事项
 
  1、视同通过(当年考试合格人员除外)的持证人员必须到州财政局308室进行现场审核。
 
  2、对于未进行“信息更新”的会计人员,必须先在“吉林省会计网”的“信息更新”项目中补充、善个人信息,之后到州财政局308室审核后方可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
 
  3、未参加2009-201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请到州财政局308室报名,选择本人应补充的继续教育年度,交费后参加网上学习。学习合格后系统自动记录其继续教育情况。未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无法报名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
 
  4、会计人员参加网上学习,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对打开多个听课页面听课情形,系统只记录最后打开的听课时长。
 
  5、会计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可以任意选择听课进度,鼠标双击讲义内容,视频将跳至对应的时间点继续播放,计时系统将按照会计人员实际的听课时长计时。
 
  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连续注册,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将不能进行外省调转及今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事项。
 
  7、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管理。高级会计师参加完省里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后,无需再到所辖地会计管理机构登记,由省财政厅统一在信息平台记录。
 
  延边州财政局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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