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建立财政监督整改跟踪回访工作制度

  为确保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树立起财政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湛江市财政局建立了财政监督整改跟踪回访工作制度,并不断推进整改跟踪回访工作的常规化、规范化。
  一是建立一查、二改、三回访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将整改跟踪回访作为财政监督必不可少的工作程序,做到每个被查单位都要回访,每个问题整改都要跟踪。
  二是健全回访工作制度。在回访人员安排上做到权责分离,检查人员不回访,回访人员不检查;在回访内容上明确规定动作和回访重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回访方式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
  三是整改情况专题报告。对每年财政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经跟踪回访后均要专题报告局党组,对整改不力和屡查屡犯的单位,将一律加重处罚,予以公告,并列为下一年财政监督重点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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