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下达2014年春季学期职校免学费补助资金1890.95万元

  我市2014年职校免学费补助政策首次将高职前三年中职纳入补助体系,补助政策覆盖范围在2013年仅对中职学校进行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根据修订后政策,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前三年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经统计,2014年我市高等师范学校、卫生学校和泽达等8所职业学校共有18761人符合免学费补助政策,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补助标准,市财政共发放2014年春季学期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1890.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26.75万元,市级落实配套资金1462.2万元。
  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补助资金顺利下达,发挥作用。一是严格核定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对于虚报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二是规范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免学费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三是与教育、人力资源、物价、审计及监察部门相互配合,定时对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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