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日前,我市就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下发通知,对加强农业保险监管,防范农业保险风险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组织领导。苏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各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二是明确农业保险承保范围。政策性农业保险指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农业保险。保险机构经营政策性涉农保险,参照适用《农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保险机构经营商业性涉农保险,按市场化运作。三是明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及承保区域。苏州市第二轮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和太平洋财险苏州分公司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人保财险承保区域为张家港市、昆山市、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太平洋财险承保区域为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不得擅自跨区域经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涉农保险。四是强化农业保险报备制度。各地制定的农业保险政策应及时向市农险办报备。经办机构在开发农业保险新险种时,应主动向当地农险办、苏州市农险办报备。五是规范农业保险资金管理。积极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强化农民的保险责任,提高农民自觉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与风险责任。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转变角色 迎接挑战-----苏州市财政系统新进人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高顿教育 2014-08-01 16:10:49
-
做好当前工作要注重四个“加强” 高顿教育 2014-08-01 16:10:08
-
苏州市13个项目获得省级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2215万元 高顿教育 2014-07-30 17:20:40
-
市级126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完成 高顿教育 2014-07-30 17:20:12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