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3个乡镇试点实行财政“属地管理”
财政“属地管理”使得财政账目更加清晰明了。今天从澄迈县财政局获悉,今年7月份起,澄迈在3个乡镇开始试点财政“属地管理”原则,将乡镇政府财政管理纳入到乡镇财政所管理范围内。
据了解,一直以来,澄迈县乡镇政府和县直属单位财政实行“县级报账”制度,由县级财政中心直接分配资金到乡镇财政所再拨付到户。乡镇财政所无法对拨付资金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仅是起到“出纳”的角色,实施县级“报账制”,县财政监督“离得远”,乡镇财政监督“看不见”、“ 摸不着”,使本属于乡镇财政管理监督的职能严重被肢解,资金使用监督“缺位”问题突出,容易形成管理“真空”。
为简化财政报账拨付过程,澄迈县今年7月份起,在仁兴、桥头、永发3个乡镇开始试点财政“属地管理”原则,将乡镇政府和学校、派出所等县直属单位的财政管理纳入到乡镇财政所管理范围内。目前3个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已经培训完上岗,开始开展该业务。
将乡镇财政纳入到乡镇财政所管理范围后,将有利于发挥乡镇财政所的就近优势,加强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同时,资金项目在乡镇财政所报账后,因项目原始票据都在财政所,所有的账务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的支出,避免了一个项目向多个单位报账的情况,达到加强监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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