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助力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制度

  扶助困难群众是财政支出的重压部分。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市区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行制度性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和目前制度性救助没有覆盖到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纳入救助范围。据初步测算,市区全年将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托底救助工作。一是建立财政为主体的多渠道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按照大市区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建立专项补贴资金,各区财政参照建立相应区级托底救助专项资金。二是建立救助家庭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核对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审核,确保救助对象不遗漏,社会救助不重复。三是建立社会救助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有奖举报、义务监督员等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制定困难群众托底救助工作的绩效考评办法,促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提升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建立全社会参与救助的工作机制。加快街道(镇)和社区(村)社会救助机构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综合性、全方位、专业化的社会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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