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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章立制,转变职能。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的配置、使用、出租、处置、统计及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编制房产清查报表,采取单位自查和实地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家底,盘活存量。目前清理并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及重点工程指挥部闲置房产200多套。
  三是阳光招租,保值增值。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公开拍租工作流程图,对外租赁房屋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审核、统一招租”。目前已对18家单位88处到期房产实行公开拍租,成交金额1276.35万元,增值141.4%。
  四是阳光公开,全程监管。在全省率先推行全区行政事业性房产信息网上公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阳光监管”网站,内容涵盖拍租拍卖公告、出租、自用、闲置房产信息,政策法规,监督电话等。目前已公开78家单位的房产出租情况和14家单位的房产闲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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