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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体系。截至6月底,全市2013年度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复查工作基本结束。市及县(区)民政局共抽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2324户,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276户528人,低保边缘家庭203户416人。一是建立低保对象ABC分类管理机制。即根据低保家庭的年龄结果、健康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等对低保家庭实行“ABC”分类核查。二是实施县、乡镇、社区分层核查机制。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根据自身职能,分别核查不同内容,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民政局每年5月底前对县(区)抽查一次。三是形成部门复核和落户调查结合机制。在核查时,由社保部门调取复查对象就业、参保和养老保险金领取信息入手,了解困难对象就业资金来源情况。同时,采用邻里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掌握复查对象生活变化情况。四是规范社会救助动态调整机制。县(区)民政根据复查结果,及时对低保家庭作出动态调整,将核查结果在社区公示栏公告,并将调整结果通知低保对象。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探索开展低保家庭长期公示制度,在社区公示栏、民政局网站上对辖区内低保家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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