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贫困学生是保障这些学生正常求学,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措施。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吉林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困难学生情况的审查核实以及资金发放工作。目前,龙井市高级中学和龙井三中两所学校在校生1283名,按照在校生20%比例、每生每年750元资助标准、按年评审按学期发放原则,市财政已为284名学生发放201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21.3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学生及家长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志气这东西是能传染的,你能感染着笼罩在你的环境中的精神。那些在你周围不断向上奋发的人的胜利,会鼓励激发你作更艰苦的奋斗,以求达到如象他们所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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