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确保达到“困有所助”。从2014年7月1日起,沭阳县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和孤儿养育等四项社会救助标准。具体标准为:
  一、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305元;
  二、城市“三无”老人: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7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00元;
  三、孤儿:县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460元、1000 元。
  四、五保: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8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
  据测算,四类困难群体共计7.2074万人,下半年提标后,该县财政将新增支出约1580万元。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努力和效果之间,永远有这样一段距离。成功和失败的*10区别是,你能不能坚持挺过这段无法估计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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