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连续30多天没有有效降水,但该村1000多亩水稻依然长势良好。“不是水利部门帮忙搞通接渠的最后一段的话,今年肯定又受灾哒!”日前,正在给稻田浇水的夷陵区鸦鹊岭镇梅店村五组村民张友德看着绿油油的稻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告诉记者,夷陵区启动“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后,让他多年的“晴时怕旱,雨时怕涝”的心病根除了。
  夷陵区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把完善以农村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小水池、小水窖为主体的“五小”水利设施的公益功能、普惠功能作为破题的切入点,明确农村“五小”水利工程设施集体所有权,放活建管权,明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受益权,把幕后实际建造者和使用者推向前台。
  为了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不因承包确权到户而改变其公益性,夷陵区确立了维持集体所有权、放活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民受益权“三权分离”的改革方向和人畜饮水优先、防灾减灾优先、政府调度优先、项目建设优先“四优先”的改革前置条件,进一步强化了水利设施的公益属性。
  夷陵区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在统一实行承包年限与土地二轮延包年限一致时,确保承包户享有稳定的经营收益权。在此基础上,出台以奖代补政策,筹集各类财政资金3000万元对工程管护实行定额补助。通过政策激励,群众自发投工投劳开展小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仅去年,夷陵区就整合资金3亿多元用于农村“五小”水利建设,使得该区30多万亩农田“通经活络”。
  夷陵区根据群众承包意愿,对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分类进行确权。对“一人用、一人管”的,采取单户承包形式,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理责任,发放小型水利设施承包经营权证。对“多人用、多人管”的,采取受益农户公开竞标的办法确定承包人,村委会与中标户签订承包合同,中标户再与受益农户签订“共建共管”合同。对于“有人用、无人管”的,采取协会共管制或者指定管理制,村委会与用水者协会或指定的党员、村民代表签订承包管理合同。
  目前,夷陵区签订“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承包管理合同11.2万份,涉及农户12万户,实现了“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水权发证范围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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