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项措施”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在预算资金安排上,每年年底根据本年度3季度的城乡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下年度资金预算。
  二是严格资金管理。财政和民政分设城乡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县民政局根据动态管理情况编制城市(按月)和农村(按季)低保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到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到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城乡低保资金专户,县社会救助管理局根据实际保障情况支出低保资金。
  三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低保资金按月拨付到保障对象的城市低保保障金专户,农村低保资金由县民政局录入到乡镇财政管理局支付系统,统一发放到保障对象“一卡通账户”。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和审计部门定期到县民政局检查审核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资金情况,以及是否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如果我们都去做自己能力做得到的事,我们真会叫自己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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