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传来喜讯,市财政局荣获“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同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财政局“六五”普法工作予以表彰,授予市财政局“湖北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市仅有6家市直单位获此殊荣。
  “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市财政局围绕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这个主题,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全面、科学推进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建设法治财政与完善财政体制机制相结合。建立完善了旨在有效规避财政决策风险的法律顾问制,坚决执行了旨在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执法四制”,统一实施了旨在维护财政法制协调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制度,依法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强化政府集中采购,构建了分权制约、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是建设法治财政与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相结合。针对财政工作重点和法律变化情况,重点学习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行政法规,推进财政收支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制轮训、法制宣传日活动、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建立全局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系统,形成了形式多样、方式便捷、成效显著的普法教育模式。
  三是建设法治财政与打造阳光财政相结合。加大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内容、过错责任追究等环节公开公示,主动在网上公开市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政府财政信息。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将清理确定的66项权力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将会计人员从业证注册登记等服务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办理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见面率、书面反馈意见满意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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