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就做好今年实施我市32个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各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要按照项目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考核清算、绩效评价等购买服务流程,建立项目实施时间进度安排计划,5月10日前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情况。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购买主体对2014年6月底以前实施的购买服务项目,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购买手续;6月份以后实施的项目,必须在实施起始月份前完成购买手续;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购买服务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兑现资金。各购买主体对购买服务项目要实行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的1个月内,完成考核、资金结算及绩效自评报告。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购买服务资金,项目在考核验收前*6支付比例不高于70%,省、市民生工程项目*6支付比例不高于90%。
四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作为实施责任主体的各购买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责任科室,确定项目联络员,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市财政局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按季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推进措施。
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购买主体要广泛开展购买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单位网站和其他媒体向社会力量宣传购买服务政策和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购买服务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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