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铜陵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规范购买服务行为,近日印发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
一是明确基本原则。明确了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公开择优,以事定费;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的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2014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扩大20%以上;到2016年,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到2018年,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三是明确操作程序。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资金管理、履约验收、绩效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下达,所需资金在既有财政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购买服务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不适宜或暂时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可通过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购买主体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组织履约验收,并出具考核验收书。购买服务项目完成后,购买主体要开展绩效评价自评,财政部门将选择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四是明确配套政策。要求年内出台《铜陵市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铜陵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铜陵市财政性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
五是明确推进措施。购买服务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行政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责,监督部门保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制度、购买服务目录、承接主体条件,采购结果、绩效评价等信息。支持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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