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相关工作部署,近日,宿迁市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
  纳入本次企业产权登记的范围主要是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办的各级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公司)以及其他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公司)。相关产权登记工作,由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旨在摸清产权归属,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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