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文件精神和《珠海市关于清理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迎接省调研组的检查,6月9-12日,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组成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规范督查小组,对我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本着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组实地查看了香洲区和24家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规范情况,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度及整改做法,指出了整改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从抽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一把手非常重视,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立行立改。各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办公用房整改方面主要采取了“一改、二退、三调、四完善”的做法:一改,即对使用面积超过标准的办公用房划分功能区域或重新间隔,按标准划定个人办公室使用面积;二退,部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过标准面积50%(含)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办公用房直接腾退;三调,各单位主要领导大房调小房,同时根据人员结构,业务需求采取合并办公的形式进行整改;四完善,即完善公共服务用房,根据调整后的房屋布局及业务科室工作需要,增加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优化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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