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新余市《江西省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得到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批准,获取中央财政资金2200万元、2500万元。
  根据2013年项目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7月1-2日,我市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与省环科院一起组成督导组赴仙女湖管委会和分宜县督导2013年仙女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仙女湖管委会和分宜县对该项目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宣传到位,资金管理也较为规范。但从督导情况来看,新余市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资料不全。市督导组提出了分类指导和整改意见,以便迎接7月底的国家检查。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