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依据《湖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湘财购[2012]22号)的规定,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对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张家界市的三家乙级(湖南乾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张家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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