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怀仁地税局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17
  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怀仁地税局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措施执行到位,促进全县小微企业发展。县局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认定和调研工作,通过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开展税源调查,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该局通过多种宣传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同时通过税企短信平台、QQ平台、送宣传资料上门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传递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宣传大众化。该局还抽调业务骨干开办服务小微企业专题培训班,为纳税人解读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税收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组织税干深入基层,了解全县小微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关心的问题,积极为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支招.
  文章来源: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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