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口市地税局开展非正常户清理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17
  为了加强非正常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明确征纳双方的涉税权利与义务,日前,市地税局开展非正常户清理工作,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74家未办理纳税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榜上有名。
  据介绍,此次非正常户清理工作时间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清理对象为2013年10月31日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和从事生产经营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清理内容包括已经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是否仍在正常经营,是否存在有涉税项目或涉税业务未缴纳税款或未足额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认定非正常户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无擅自认定行为;税务机关对有欠税和未申报税款的非正常户纳税人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采取催报催缴、核定税款、发布欠税公告、执行保全和强制措施、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执行出境清税制度等措施追缴税款;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否已经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定期限如实申报纳税。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包括开发销售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承揽建安工程的施工单位,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海口市地税局办理申报纳税。逾期不办的,将依法处以重罚。
  文章来源:海口市地税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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