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就业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应届大学生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6
  高顿网校小编在11月6号为大家带来一篇求职攻略:在2014年就业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应届大学生,敬请各位求职者关注。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意味着双方将建立劳动关系,而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所以,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1.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并要求自己保留一份。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劳动合同订立时,除法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认真审查合同的条款,明显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不能因为基于自己的弱势地位而委曲求全地在合同上签字。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该合同的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合同。
  2.关于试用期的辞职及试用期的辞退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里,你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无须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3.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4.劳动争议的解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凡在我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因企业开除职工,执行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履行劳动合同等发生争议,均为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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