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亿元税收优惠助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0-08
  高顿网校友情整理:近60亿元税收优惠助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改善民生,具体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新疆国税继续积极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计减免税59.7亿元,其中减(抵)免企业所得税38.27亿元,减免增值税13.4亿元,减免消费税2.8亿元,减免车辆购置税1.5亿元,为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做出了贡献。
 
  记者从新疆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了解到,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所得税地方分享减税政策相继进入落实阶段,2013年,新疆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达14933户;减(抵)免企业所得税38.27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加10.71亿元,增长38.86%。特别是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户数增幅达22.62%,且继续呈增长趋势。
 
  新疆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说, 新疆各级国税机关认真落实总局“三个服务”要求,以新疆国税系统“强化服务年”主题活动为契机,将汇算清缴工作主动融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环节中,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办税流程、简化资料报送,清理审批事项、强化审核力度,确保数据质量,圆满完成了汇算清缴各阶段任务,也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3年,新疆国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出以下四大特点:一是享受优惠政策项目种类多。从享受优惠项目情况看,全区企业备案享受35种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享受优惠政策户数明显增多。2013年,全区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达14933户,比2012年同期增加2626户,增幅为21.34%。其中享受户数较多的优惠政策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11444户,较2012年增加2111户,增幅达22.62%。三是减免企业所得税额显着增长。2013年,减(抵)免企业所得税38.27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加10.71亿元,增长38.86%;四是新疆国税享受喀什、霍尔果斯开发区税收优惠、新疆困难地区“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等区域性优惠政策户数明显增长,且优惠税额较2012年增长较大。
 
  记者了解到,2013年,新疆国税享受差别化特殊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达178户,较2012年增长58.93%。减免企业所得税2.74亿元,较2012年增长35.64%,表明中央支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税收政策效应已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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