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局全力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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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以来,山西省国税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遵从风险分析为突破口,突出风险分析龙头作用,强化风险应对过程控制,打造以省局为主、市局为辅、县局为补充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格局,建立起统一分析识别、统一等级排序、统一任务推送、统一过程控制和统一绩效评价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全力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体系。2013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纳税人自查补报、实施纳税评估、开展税务稽查等方式,入库税款36.47亿元,占全年税收收入的3.22%,风险应对率居全国国税系统前列;2014年1--9月份,通过纳税人自查补报、实施纳税评估、开展税务稽查等方式,入库税款28.8亿元,同比增长18.5%。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2013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局风险分析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各市局也相应成立税收风险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风险分析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组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中心(以下简称“风控中心”)。2014年初,省局成立由18人组成的风控中心,挂靠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统筹开展各类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各市局也相应成立风控中心,县(市、区)局由征管科(股)承担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工作职责。省局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风控中心工作规则,明确省、市两级风控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实现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常态化,形成以省局为主、市局为辅、县局为补充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格局。三是明确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明确省、市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为“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县(市、区)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管理+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通过层级职责划分,确定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为税源管理实体,各自承担具体的税源管理职责。在保持现有机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对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职能实现转换,即:由1—2个税源管理部门专门承担基础管理职能,其余税源管理部门专门承担纳税评估职能。
  二、构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岗责体系。设置综合管理岗、情报管理岗、指标管理岗、分析识别岗等4个风险分析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即:综合管理岗主要负责制定年度税收风险分析工作计划,风险应对过程控制和绩效评价;情报管理岗主要负责涉税风险数据的加工和提取;指标管理岗主要负责税收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的建设与维护;分析识别岗主要负责各类税收风险分析的实施、风险等级排序和风险应对任务推送。2013年,以金税三期工程上线为契机,将税收风险分析岗位职责全部固化到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二是制定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工作规程。确立“制定计划、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税收风险分析工作流程。每年年初,由各业务处室提出年度税收风险分析需求,风控中心汇总制定年度税收风险分析工作计划,确定季度税收风险分析工作主题。风控中心按照季度税收风险分析工作主题,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筛选风险纳税人;对风险纳税人风险值按户归集,等级排序,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审定后,推送给同级和下级税收风险应对部门。同时,要求风控中心对税收风险应对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和结果评价。三是构建税收风险分析工作机制。明确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在省局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风控中心统一分析识别、统一等级排序、统一任务推送、统一评价考核”的工作机制,并不定期召开例会,全面掌握各地风险分析工作开展和风险应对情况,研究风险应对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全面统筹全系统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即:上级各业务部门(除稽查部门)安排部署的各类风险分析和纳税评估任务,由风控中心统筹整合后统一向下推送,下级应对结果统一向上反馈至风控中心,风控中心汇总后反馈给相应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形成报告后向上反馈。四是搭建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以金税三期决策二包“指标管理”和“风险管理”两个子系统为平台,将前期建立的风险分析指标、风险模型固化其中,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分类应对,实现风险纳税人的定期扫描、等级排序和风险任务的自动推送。
  三、突出税收风险分析龙头作用
  一是建立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建立内部管理风险指标体系,涵盖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核定管理、风险应对和税种管理等6个方面、102项风险指标;建立遵从风险分析指标,依托金税三期工程,利用核心征管数据和决策1包的数据,梳理出59个遵从风险分析指标。二是建立涉税信息收集机制。全面落实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金税三期系统大数据优势,重点收集企业财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等;充分发挥综合治税机制和协税护税组织作用,建立与财政、地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及时收集企业外部涉税信息,确保准确掌握行业、企业的涉税数据,为提高税收风险应对率提供有力地数据支撑。三是实现税收风险分析常态化。按月开展税收遵从风险分析。2014年1-7月份,省局按月开展了商贸零售企业、机动车经销企业和车购税纳税人、增值税滞留票、股权转让、金融企业、普通发票票表比对、房地产开发等7批风险分析,主要涉及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购税等。同时,确定半年开展一次税收日常管理风险分析,重点分析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客观评价各级国税机关主观努力程度。
  四、强化税收风险应对过程控制
  一是确定税收风险等级排序。根据税收风险分析结果,按纳税人归集风险点,综合评定纳税人的风险分值,并进行等级排序,确定每个纳税人的风险等级。结合征管资源和专业人员的配置情况,按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合理确定应对部门和应对措施。二是加强风险应对过程控制。2014年以来,省局根据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结果,共向全系统推送7批11685户税收风险纳税人。对省局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由市、县两级国税机关制订具体的风险任务应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风险应对过程中,省、市两级风控中心安排专人对风险任务应对进度、应对成果等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风险应对结束后,经县、市两级风险分析监控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后,将风险应对结果上报省局。同时自主开发纳税人遵从风险分析软件系统,藉此平台实现对风险应对过程的全程监控。三是加强风险应对工作督导。省局定期根据各市局风险应对情况,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风险纳税人进行督导,对风险应对工作质量不高的单位,要求重新开展应对。
  五、加强绩效考评
  一是合理设置绩效考评指标。把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14个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对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及时监控和通报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并从风险识别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风险等级排序的准确性、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等不同层面,对风险管理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价。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对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评价结果报本级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责等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建立风险应对工作复评机制。省局风控中心定期根据各市局风险应对情况,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风险纳税人进行复评,对风险应对工作质量不高的单位,由督察内审、监察等部门对风险应对工作进行执法督察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风险应对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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