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国税局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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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海西州国税局在*9时间对纳税人进行通知提醒,同时利用税企QQ群、税企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对这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张贴通知,确保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
  此次起征点提高后,我州将有90%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全年预计减免增值税3000万元。通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生存发展,能够更大程度的鼓励创业,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从而推动海西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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