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国税查获一起房地产企业大额偷税案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5
  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广西北海国税查获一起房地产企业大额偷税案
  近期,北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采取虚假纳税申报手段进行偷税,造成税负率偏低,被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立案查处。
  据悉,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近期,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开展稽查选案工作中,对该市房地产行业企业的税负信息分析时发现,该公司2008-2011年度税负率仅为3%,低于正常行业税负水平。这与该时期北海市房地产红火形势不符,企业存在偷税嫌疑,于是决定对某公司2008-2010年度纳税情况进行立案检查。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稽查人员首先到该公司开发项目实地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反映的收入、利润情况来看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稽查人员依法对该公司下达检查通知书,对该公司的账册凭证资料进行检查。经检查,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销售商品房未及时结转收入、不按规定分别结转成本、列支与收入收无关的费用等违法行为。
  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多、数量大,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确认违法事实。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投入了大量人力和时间,从3方面同时取证:一是着重核实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销售台账、售房及租赁合同、房产交付使用等资料,以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二是到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进行外围取证,调查公司在商品房报建、施工、验收、预售和销售等环节的关键性资料,以正确核算分摊成本;三是通过中国税收征管系统查询相关发票流向,先后3次向北京、广东等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取证,以辨认取得发票的真伪。
  经过半年多的检查取证,认定该公司2008-2010年经营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通过销售商品未及时结转收入来隐匿收入,共有22个工程项目产品交付使用,未及时将其预售、销售及视同销售等收入按规定结转入账,共少列营业收入1769万元。二是通过不按规定结转成本,将后期工程项目成本记入已完工项目成本890万元。三是将收受的公司领导个人的借款、购置福利彩票、个人住宅装修、高等消费等28份不合法发票入账,多计费用629万元。此外,还存在超额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罚款、财产损失等行为。
  案件终于水落石出,北海市国税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追缴企业所得税516万元,处罚款258万元,加收滞纳金78万元,三项合计上缴国库852万元。
  谈起这起案件,北海市国税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检查力度,不仅要从税负率上,还要从更多的税收和经济等综合指标进行分析选案,选取并查办一批房地产偷税案。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