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例骗取出口退税案成功告破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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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海国税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的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督办案件“4.27”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成功告破。该案为青海省查处的首例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涉及骗取国家出口退税2013万元,骗取政府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支持项目扶持资金327.8万元。该案的成功查处,有力的打击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遏制了骗税违法活动的蔓延势头,维护了青海省外贸出口健康发展和国家税收安全。
  年4月,青海省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贵州省黔南州国税稽查局发来的协查函,获悉贵州长顺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给青海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4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无货虚开,随即展开调查,鉴于案情重大,在报经省局批准后,成立了“4.27”专案组展开专项检查。随着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为确保案件查深查透,青海省国税局以主要嫌疑对象青海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涂某为关键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纳税人信息搜寻调查,发现青海省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涂某,与青海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一样都拥有自营出口权,且均从事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者为关联企业,随决定并案检查。并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沟通协调,共同成立由西宁市国税局稽查局、海东国税局稽查局和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主力的联合专案组,对两家公司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侦查。
  经专案组深入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涂某于2005年至2011年期间,以上述两家公司名义,在深圳设立出口经营部,联系虚假开票企业,伪造内外销合同,通过香港外汇黑市购进外汇,进行虚假报关,骗取出口退税2013万元,以及自2008年至2010年,以在境内打广告、制作宣传品为由,伪造项目简介、项目内容等虚假信息和相关虚假资料,并隐瞒多次因申报不实被深圳大鹏海关、深圳蛇口海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向青海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项目,骗取政府扶持资金327.8万元的违法事实。根据上述违法事实, 2011年8月23日公安机关对涂某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并于2013年10月29日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4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判处被告人涂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13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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