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大幅降低工薪所得者税负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巴基斯坦2000年财政法令,从2001-2002征收年度起将大幅降低工薪者的个人所得税负。  在2001—2002征收年度,此税税率不变,但对最低级次年所得在6万卢比以下的,降低税负80%;对*6级次,年所得超过100万卢比的,降低税负5%;另外对专职教师和非营利机构(包括政府培训与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再减50%的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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