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盗对应缴增值税是否有影响来源:中国税网作者:袁立农 王书宏 黄士珍日期:2014-02-28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甲公司一辆2010年7月购进的货运汽车被盗,汽车不含税价值27万元,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丢失前一直正常使用,折旧年限5年,预计残值率5%.该公司咨询,丢失货车对企业应缴增值税是否有影响?此资产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是指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因此,该公司被盗货运汽车对应缴增值税有影响,被盗货运汽车2013年7月净值=27-27×(1-5%)÷5×36÷12=11.61(万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1.61×17%=1.9737(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对企业被盗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被盗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可见,企业被盗货运汽车发生的资产损失可以按税法规定程序在税前扣除,因货运汽车被盗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9737万元也可以税前扣除。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7}*]> 国标税控机购置费可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厂区建绿化工程可按固定资产入账吗?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7}*]> 为一机多票系统购置设备如何涉税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原创> 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帐务处理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
筹建期间的开办费如何税前列支? 高顿教育 2014-12-22 14:48:58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