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十赠一"属于降价销售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买十赠一"属于降价销售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杨江祥日期:2007-11-28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10月某县国税局对某酒厂(一般纳税人)2003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2003年9月~10月该酒厂为了促销,采取“买十赠一”的方法,销售白酒3200箱,每箱售价90元(不含税)实现销售收入288000元。同时随销售赠送白酒320箱,该酒厂作营业外支出处理,没有计入销售。 针对这赠送的320箱白酒是否征税的问题,检查人员中展开了讨论。有人认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之规定,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因此对这320箱白酒应作补税处理,补税额为320×90×17%=4896元,同时对该酒厂加收滞纳并进行处罚。也有人认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中的赠送指的是无偿赠送。而该酒厂的赠送并不是无偿的而是有偿的,购货方是以购买其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代价而获得赠送的,因此这320箱白酒不应征税。 后经审理认为:该企业的赠送行为是为了促销而采取的一种手段,企业的赠送是同销售相联系的,并不是无偿的。这种赠送应视同是企业的一种变相降价。“买十赠一”实质上是卖十一箱的酒,收取价款9000元,即每箱价格降为81.818元,也就是说“买十赠一”同降价销售取得的收入是一样的,总销售额都是288000元,只是促销的手段不同而已。而采取降价的销售,是企业的一种自主经营行为,也是税收政策所允许的。“买十赠一”作为降价的一种变通,只是形式上的不同,因此不应征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人大代表”光环下的罪恶 2019-07-01
-
损耗分析发现“下脚料”猫腻 2017-02-13
-
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纳税调整 2016-05-20
-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一练:海关申报 2016-05-20
-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一练:复运出境 2016-05-20
-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2015-01-15
-
物业管理公司转租房产偷逃税稽查案例 2014-12-23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流”不统一稽查案例 2014-12-23
-
票货分离:锰业公司逃税稽查案例 2014-12-23
-
直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4-12-23
-
银行涉税专项检查案例 2014-12-23
-
税案解析:税费高过商铺售价背后的争议与法理辨析 2014-12-23
-
项目资助金报税问题的税务稽查案例 2014-12-23
-
金蝶软件科技公司的融资之路 2014-12-22
-
小航空竖起的丰碑 2014-12-22
-
税务稽查的新视角:有效利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2014-12-22
-
湖北税警联手办案成效显著斩断制售假发票链条 2014-12-22
-
浙江新沂国税、公安联手破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2014-12-22
-
2009年全国税收稽查查补收入一千多亿元创新高 2014-12-22
-
2009年海关立案查处案值亿元以上大要案35起 2014-12-22
-
新疆塔城地区对查处属实的举报案件一律曝光 2014-12-22
-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4-12-22
-
汉中国税稽查局出实招狠抓干部作风纪律整顿 2014-12-22
-
深圳地税第二稽查局利用信息数据提升稽查成效 2014-12-22
-
青海地税对全省41户旅游公司进行发票专项检查 2014-12-22
-
重庆国税公安启动新一轮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014-12-22
-
2010年稽查工作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查处 2014-12-22
-
2010年北京市将重点打击各类假发票印制窝点 2014-12-22
-
2010年全国税务稽查重点为药品经销等三行业 2014-12-22
-
甘肃国地税公安联合查处一批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