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一公司调节账目利润偷逃税款被罚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深圳宝安区一公司调节账目利润偷逃税款被罚来源:作者:何文艺谭 琳日期:2010-10-18字号[ 大 中 小 ]   违反常规调节企业账目利润偷逃国家税款,原以为瞒天过海,没有想到却栽在税官手里。近日,宝安区观澜街道某家具有限公司被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立案查处,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被税务机关罚款七万多元。  今年年初,该局根据全年行业专项检查计划,安排稽查人员对位于观澜街道的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正常的税务检查。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属于出口型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板式家具、电脑台的生产与销售;产品90%以上出口。检查前,稽查人员认真做足了案头功夫,详细分析了该公司最近几年的经营情况。从手头现有资料分析显示,该公司最近几年一直处于持续微利的状态,结合“金融风暴”对实体经济的影响等多种因素,稽查人员一致认为该公司存在人为调节利润,设置“账外账”的嫌疑,必须采取突然袭击的办法才能查清真相。4月22日,稽查人员在纳税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到该公司,并分组控制了该公司的财务室、销售部、仓库以及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部门,但事与愿违,稽查人员没有发现任何“账外账”的嫌疑。  该公司账册资料健全,凭证数量众多,稽查人员一时找不到案件的突破口。针对该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以及新旧所得税税法衔接等情况,稽查人员决定对该公司应缴纳的各税种进行全面检查,但把重点放在对该公司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增值税额是否申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是否按新旧企业所得税税法差异进行调整等方面进行检查,这样,问题就浮出了水面。  经检查核实,该公司2007-2008年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没有申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没有足额缴纳。在检查中,该公司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是追缴该公司 2007-2008年度城建税49674.83元,加收滞纳金15277.11元,罚款24837.42元;二是追缴2007-2008年度教育费附加149024.5元;三是追缴该公司2007-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204360.72元,加收滞纳金27794.07元,罚款50191.16元。以上三项滞、补、罚共计52115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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