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涉税的稽查案例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北京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涉税的稽查案例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日期:2010-10-12字号[ 大 中 小 ]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2009年4月,门头沟区地税局稽查局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于2009年4月22日对北京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账簿、合同、税款缴纳情况展开了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01月19日,经济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法人代表张某。经营范围为可跨省区承包50公顷以下城市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可承担8层以下、18米跨度以下的建筑物、高度30米以下的构筑物的建筑施工;可承担街巷道路、人行道、直径0.5米以内的雨污水管道支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种植花卉、苗木;室内外装饰、装潢;物业管理。注册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开发区龙园路某号某室。在地税局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印花税。  二、检查过程及采取的稽查方法和手段  (一)检查预案  根据评估内容以及征管系统数据,稽查小组认真分析,查找相关文件,把重点放在营业成本的检查上。确保检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检查具体方法  在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检查组根据评估反映的具体情况,拟定了详细的调查取证计划,明确了调查取证资料、调查方法及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提纲等。  1、核实企业收入情况  (1)营业税:根据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组首先调取了北京绿茵大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帐簿以及记帐凭证,经检查,该纳税人2007年取得各类收入44537466.17元,应缴纳营业税1191166.46元,已缴纳1191166.46元,其中:取得工程施工收入39705548.67元,应缴纳营业税1191166.46元,已缴纳1191166.46元;取得销售苗木收入4831917.50元(免增值税),经检查,未发现问题。  该纳税人2008年取得各类收入83299020.11元,应缴纳营业税2333370.29元,已缴纳2333370.29元,其中:取得工程施工收入77779009.67元,应缴纳营业税2333370.29元,已缴纳2333370.29元;取得销售苗木收入5520010.44元(免增值税),经检查,未发现问题。  (2)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2007年发放工资11人次,发放工资1612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0元、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0元,经检查,未发现问题。  该纳税人2008年发放工资9人次,实发工资3227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元,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0元,经检查,未发现问题。  (3)企业所得税:经检查,该纳税人2007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该纳税人2007年收入总额44537466.17元,营业成本40381655.89元,期间费用2487041.35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08814.22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9954.60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398909.31元,适用税率33%,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0650.07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19337.14元。  经检查,该纳税人2008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该纳税人2008年收入总额83299020.11元,营业成本78566615.41元,管理费用1491931.46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566707.31元,财务费用1454.24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2704.52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1015016.21元,适用税率2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3754.05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66761.52元。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2007年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调增15954.60元、办公费未按规定列支调增20000元,补缴2007年企业所得税11312.93元,滞纳金2030.67元。  2008年2月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中工程施工852380.36元,补缴企业所得税213095.09元;业务招待费超标88073.52元、2008年列支2007年费用61249元、不符合规定的办公费、劳动保护支出193382元、多计费用5265.62元,共计调增347970.14元,补缴企业所得税86992.53元,2008年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300087.62元。  该案查补税款、滞纳金已及时足额入库。  四、案例分析  (一)查办本案的认识和体会  1、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前提。  2、根据常见涉税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基础。建筑安装企业常见涉税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确认工程价款,隐匿收入或延迟申报纳税;以自建自用建筑物名义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结转在工程价款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或虚开发票等。  3、高度责任感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是做好稽查的保障。  4、合理制定检查方法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关键。把收入和成本费用列为检查内容,从调取施工合同、监理资料、结算文书等资料入手,采取账内检查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有关数据、情况进行分析,与有关账户进行核对,对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从而查出问题。  (二)工作建议  针对建筑企业成本大,在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过程中要予以特别的注意。这些企业多为私营有限公司,特别是以咨询服务、投资管理为名成立的公司,它们的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上都是咨询服务费,但有可能在私下从事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回报较高的经营活动。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税务稽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