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其他应付款”科目疑点的稽查案例

来源: 网校 2014-12-22
通过分析“其他应付款”科目疑点的稽查案例来源:作者:周宏图 宋玲日期:2010-08-30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某地税局稽查员在对一家国有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通过分析“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疑点查出了隐匿的一宗金额高达437万元的土地转让交易,查补企业所得税127.8万元。同时又通过这次检查促使该公司的主管部门全力查处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取得了圆满完成稽查任务和有力承担社会义务的双重收获。  发现疑点  通过运用稽查查账系统采集数据,在对数据分析的过程中,稽查员发现该公司在2008年8月“其他应付款”科目存在异常,该公司将一笔与当地私营的A房地产公司长期挂账的贷方金额50万元在缴纳了16.5万元所得税后,将余额33.5万元转入了资本公积,对于这样大额而且没有尾数的金额长期挂账并且确认对方放弃权益,产生了疑问。  通过对相关凭证进行了查阅,但是在记账凭证后未发现任何说明材料,追溯查阅以前年度的账务记录,终于查找到了50万元的发生时间是在2002年的3月份,但是在记账凭证后依然没有发现关于和A公司往来事项的说明,经询问财务人员解释由于人员调动、时间太长等原因对于这笔往来也不清楚。该公司曾经换过两任总经理,这种人员的变动衍生出公司内部存在很多矛盾,这似乎和财务人员的解释是相互吻合的,于是稽查人员没有急于去探询答案,只是继续根据检查要求,按项目进行相关的检查。  初现端倪  检查的过程是枯燥和漫长的,每个建设项目都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计税成本要求进行可售部分的分摊,同时又要根据已售面积进行最终计税成本的归集。在进行账务数据的检查分析的同时,其调查对象也由财务人员扩大到销售、拆迁等部门,在这个过程中,稽查人员都会不经意地问上一句:“你知道你们公司和A公司之间有什么往来吗?”得到的回答都是“不清楚”。太多的这种回答渐渐几乎要消融掉稽查人员对“其他应付款”科目问题的疑问了。  但就在一个雨天阴霾的下午,有一个人的回答引起了稽查人员的兴趣,问的还是同样的问题,他回答的神情也是同样的漠然,但是他在转身出门的一瞬间嘴里嘟嚷了一句,他说:“你们说会不会是土地转让的事情?”就这简单的一句话,一线曙光似乎终于穿透了云层,对呀,两家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交易*5可能有两种,要么是相互拆借资金,要么是进行土地资源的流通。  编号F—0069  根据对2002年房地产市场的回忆分析,当时土地资源还没有现在这么紧缺,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土地资源流通也时有发生,但是鉴于前期关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询问工作并不理想,稽查人员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通过外围工作寻找切入点。利用公共资源开展案件检查工作是近几年稽查工作的有效手段,多次运用这个方法从证据上,甚至于从心理上压倒对手。于是,稽查人员按程序到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查询相关文书。  查询的过程并不顺利,在堆积如山的案牍中寻找6年前的文件,而且文件的保管又涉及到两三个部门,查找工作变得异常艰难。面对档案管理人员的疲惫和无奈,稽查人员以对工作的热情和真诚感动对方。终于,在一本尘封的档案登记本中发现了该房地产公司土地转让的编号“F-0069”,顺利地查到了一直梦寐以求的转让档案。  真相大白  原来在2002年1月,该公司向原国土规划局申请将面积达12900平方米的土地转让给A公司,并获得国土规划局的批准,后经权威部门确认出让金为每平方米339元,据此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37.3万元,合同中约定在2002年12月31目前付清相关款项。在同年1月A公司为此项转让缴纳了契税,目前A公司对该地块的开发已经结束,土地所有权也已分割到具体居住户。  但是这份土地转让合同和A公司汇往该公司的50万元有什么关联昵?为什么公司账上没有反映这项交易?如果50万就是交易金额的一部分,那么437万和50万之间的差额到哪儿去了呢?  带着这些疑问稽查人员走进该公司总经理室,向现任总经理——列举了现已掌握的资科,娓娓道出这家房地产公司的一处隐痛。  原来事情是发生在前任总经理任内,当时公司高层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决定将F-0069地块转让给A公司,虽然合同价格是4373万元,但是公司实际的到账款项正是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的50万元,另外就是在1999年12月取得了A公司协议抵让价格为43万元的一辆别克商务车的使用权,两项相加只有93万元,至此以后,A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所以该公司也未在账面确认该项土地转让的销售及开具相应的销售发票。后来,前任总经理由于管理及经营上的种种原因离职,这笔账就变成现在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烂账。  现在的总经理上任后,对该问题也予以了高度的重视,通过很多努力希望能够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该事件牵涉到上届总经理及A公司的很多人,是否存在幕后交易又一直是一个难解之谜,前一时期上级纪检部门也主动介入调查,但是由于相关人员走失殆尽以及A公司方面的种种推诿等因素使得问题调查陷入停滞状态,这也使得该事件的处理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当前该公司正处于改制期间,广大职工对这件事也是义愤填膺,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司现任领导表达了要求彻底查清真相的愿望,现任总经理每次想到此事也是愁眉不展。  这次税务机关检查后,尤其是对这个问题的一再关注,对现任总经理也是一个触动,他很多次想主动和稽查人员交流,他自已也隐约感觉到税务机关的检查也许是促使问题解决的一种动力,可以起到推动上级主管部门加大调查处理的力度,但是出于对这部分转让未做销售将面临税收处理的顾虑,所以一直踯躅不前。而现在反而让他感觉到一种释然,所以把整个事情一吐为快,同时他也表示对于该交易来做销售将面临的税收处理的理解和认可,希望税务机关进一步出面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交流,对该问题的最终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双重收获  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在得知税务检查使这起陈案重新提出时,先后安排和税务检查组进行了三次交流,从他们的审慎态度中稽查人员也体会到他们对稽查工作的一种尊重。在三次交流后双方达成了以下两点共识:一是基于清晰的检查事实,主管部门及该房地产公司对于该项土地交易应承担的税收责任表示接受:二是检查组也表达了对该宗交易的利益受害方的同情,将全力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财务和税务帮助。  对此,稽查人员顺利地完成了各项稽查取证工作,依法查补企业所得税127.8万元,目前案件已经按程序移交审理部门处理。这时,办公室的电话铃响了起来,电话那头是该公司的总经理,他告诉稽查人员由于税务机关的案件查处对整个土地转让事件的调查起到了促进作用,主管部门已经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整合公安机关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力量,加大了调查的力度,问题的解决也指日可特,目前广大职工在获知上级领导的查处决心后,思想稳定,公司运营正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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