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销售收入得不偿失

来源: 网校 2014-12-22
隐瞒销售收入得不偿失来源:作者:李永革 王彬日期:2008-12-01字号[ 大 中 小 ]   年初,丹东市某工业公司精心策划的,利用销售不记账手段,隐瞒销售收入的偷税案件,被丹东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成功破获。依法追回税款、滞纳金、罚款计33.3万元。  案头分析,发现疑点  2007年4月,丹东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稽查一科陈光毅、孙红军两名同志,接到局里通过人工选案下达的对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任务。按照税务稽查操作规程,两名同志首先向企业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索取了该企业的有关年份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依据手头资料和网上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该企业进行案头分析。两个小时过去,两人在核对相关数据时,一组数据引起了二人的注意,即:该企业2006年增值税税收负担率4.2%,(与全省同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相当,属正常状态);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5016万元,利润9万元,利润率仅为0.18%(属于非正常状态);企业2006年末产成品余额偏大,(该企业产品当时属于紧俏商品不应有很大产品余额)。这家企业为什么利润率会这么低呢?产成品余额偏大又是为什么呢?二人对此认真地进行了讨论、分析,认为企业在固定费用不变的前提下,利润率偏低的原因应该与毛利额偏低有关,而毛利额偏低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有隐匿销售收入不如实申报纳税的问题。根据这个推理很快形成了稽查预案,报局领导审批后,由稽查一科科长张维林带队,按照预案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  深入调查,排除阻力得成效  为了求证推理的成立,稽查人员到企业后,首先以企业采购、生产、出库、保管、销售等各环节为切入点,按照预案分工,各司其责同时展开调查。工作刚一开展就遇到尴尬问题,在生产部门了解情况的同志,当问到企业生产情况时,这个部门负责人以“这是我们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让你们知道”,“这跟你们税务部门不发生关系,你们没有权力知道这些”等借口不配合检查。企业的强硬不友好的态度,更使稽查人员感到这里面一定有问题!“请你们的法人代表出面,我要当面跟他谈谈”,为了尽快求证问题,张维林科长向企业提出了要求。这个负责人先是说法人代表不在,后来稽查人员说那好我们自己找,看到稽查人员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只好把企业法人代表请出。  见到企业法人代表,张维林科长首先主动向企业领导通报来意,汇报目前检查中需要调查的情况及所要情况的法律依据。为取得企业配合,张科长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向企业负责人讲清利害关系。企业负责人在张维林科长的说理下,不得不亲自出面安排人员,配合检查。  一关突破,关关畅通。经过三天的紧张奋战,稽查人员查看了工艺流程、了解了销售情况、盘点了产品库存、内外调查了产品所需卡盘的购入、使用、结存情况,可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难道是职业特点造成思维定式,错误地判断企业可能存在了隐瞒收入的问题?稽查人员一度开始动摇了。不可能,凭借着多年税务稽查工作经验的张维林科长感到,企业肯定存在着涉税问题,只是我们在调查中疏忽了或漏掉了某个环节。那么,问题在哪呢?带着深深的沉思,稽查人员所乘坐的汽车在企业大门口,被门卫拦下例行进行了登记。  停车的瞬间,车内的稽查人员几乎同时拍了下自己的脑门,对呀,怎么把这个环节忽视了。产品出入库登记呀!稽查人员立即下车,拿到了出门登记处对出入厂区车辆的登记情况和产品出库登记情况,再次返回厂区与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了对照,企业隐瞒销售收入问题终于浮出了水面,至此,稽查人员长出了一口气。  乘胜追击,扩大战果  在取得企业隐瞒销售收入证据的同时,稽查人员又马不停蹄地把精力转到了会计账簿检查上。在检查到企业其它业务收入时,稽查人员发现企业2006年销售边角余料废铁屑、废钢屑14万元,这与事前稽查人员测算的数字出明显的出入。会计对此的解释是废品收入全部按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不存在偷税漏税问题。当稽查人员将技术部门提供的工艺定额,利用投入产出比测算出的废铁屑、废钢屑数量及测算结果交给会计时,企业会计惊呆了,好半晌说了句“没想到你们税务稽查人员工作这么细致”。  面对铁的事实,加之稽查人员耐心地宣讲政策,分析利弊,企业会计知道躲不过去了,终于道出了原委:企业为了节约资金,将部分废铁屑、废钢屑用于抵顶外来清洁人员的劳务费用,这部分废铁屑、废钢屑没有进行财务处理。2006年共分别抵顶了废铁屑、废钢屑36.78吨和6.67吨。  偷机不成,聪明反被聪明误  经过近四天艰苦的工作,此案终于告结。面对案件的整个过程,企业相关人员首先是惊讶,没想到自己精心的设计竟会在短短的四天之内被税务稽查人员彻底查清,其次是沮丧,早知现在,何必当初。本想巧设圈套少交点税,可现在偷鸡不成蚀把米。2006年,企业为了扩大盈利,对销售得比较远、分散的小客户,采取账外经营的方式,直接收取现金、设置账外账,共取得销售收入1,669,145元,未申报纳税,另外,从社会上请的保洁人员工资,全部用边角余料抵顶,合计价款59,565.96元。合计少缴税款293,880.8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最终对企业做出了除追缴税款293,880.86元外,还要加收滞纳金34,762.64元,并处罚款5,063.10元的决定。  这个案件再一次告诫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凭侥幸心里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获得的只能是苦果。  另外,此案例给了我们广大税务稽查人员至少以下三点启示:  1.重视企业的案头审计,发现疑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检查。本案完全抛开了以账查账的模式,重点对企业进行了查前审计,针对疑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最终发现了问题。  2.细微之处求突破。此案中,稽查人员没有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企业偷逃税款的事实在稽查人员的细心调查下一一呈现出来。作为税务稽查人员,既要大胆又要心细,往往一个环节,一个细节就决定了一个案件的成败。  3.税务稽查方法应多样化。现在的稽查人员往往是工作多年的老稽查人员,对企业偷逃税款的环节比较熟悉,但是也造成了工作方法上的弱势,会计人员很容易找到应对税务稽查的方法。因此,要打破常规,以防被误导。本案例中稽查人员就没有仅限于账本,而是凭着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审计分析,取得了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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