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逃税 占小便宜吃大亏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买房逃税 占小便宜吃大亏来源:作者:万晓东日期:2008-02-26字号[ 大 中 小 ] 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做法,对于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订立虚假合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税务部门处罚。 近日,消费者杨先生找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代理出售他的房子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他签订两份《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故意压低合同金额,并持这份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中介公司表示,这样一来,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卖房一方可以达到逃税的目的。杨先生认为不妥,没有采纳中介公司的建议。 调查发现,在一些地区,房地产中介公司向交易双方建议的逃税策略有多种,这些逃税策略对交易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逃税策略各种各样 11月25日,笔者以卖房人的身份来到位于天津市养鱼池路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交易中“可以签两份合同,把一份合同做得价格低一些,用于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少缴一部分费用。” 笔者又来到位于天津市狮子林大街的另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同样向笔者谈到了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问题。在了解到笔者的住房购买尚不满5年时,该人员向笔者提供了另一种逃税方式——交易不过户、只公证。“先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承诺房子已经卖给对方,等房龄超过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营业税就可以免了。”该工作人员说,“只要买卖双方相互信任,这种方式完全可以。” 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李先生,向笔者介绍了另一种逃税策略,“以租代售也是一种常用的逃税方法,对于接近5年房龄的房子,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先租给买方,待到5年房龄后,再以协商好的价格卖给买方,之前的租金可以冲抵买房款。这样可以逃避大部分税费。” 逃税策略暗藏隐患 采用房地产中介公司建议的逃税策略,交易双方确实能获得不少实惠,但这些策略是否潜藏隐患呢?专门从事房地产纠纷案件代理的北京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桂林表示:“表面上可能会得到不少实惠,实际上这其中蕴藏着诸多风险。” 针对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做法,刘桂林指出,这种做法对于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对于卖方,如果过户前买方只付部分房款,等过户后坚持以申报的合同价为准,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此时卖方若想讨回房款,就会发生经济纠纷。对于买方,如果未来买方将房屋再次出售,那么房价会以提交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标价为准,其再次出售的价格与真实价格差额加大,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会增大。另外,订立虚假合同逃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税务部门处罚。 针对以租代售逃税的做法,刘桂林说,《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者利益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所以,如果租房期间双方因为房价等因素发生分歧,一方的利益将受到侵害。 先公证后过户的做法让买方承担风险。刘桂林说,即便进行了公证,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房屋的产权仍属卖方。在此期间,若卖方反悔或私自将房屋卖给第三方,房屋的产权就会发生变化。即使买方保管房产证,卖方仍可通过办理遗失手续取得新的房产证。 天津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办公室胡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房产中介公司建议的逃税策略存在很多隐患,二手房交易双方应当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她提醒交易双方,在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一定要细读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要特别注意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及服务标准、要求、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同时,交易双方可以查看当地示范合同文本的内容作为参考,防止中介机构签订不平等条款。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人大代表”光环下的罪恶 2019-07-01
-
损耗分析发现“下脚料”猫腻 2017-02-13
-
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纳税调整 2016-05-20
-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一练:海关申报 2016-05-20
-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每日一练:复运出境 2016-05-20
-
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2015-01-15
-
物业管理公司转租房产偷逃税稽查案例 2014-12-23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流”不统一稽查案例 2014-12-23
-
票货分离:锰业公司逃税稽查案例 2014-12-23
-
直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4-12-23
-
银行涉税专项检查案例 2014-12-23
-
税案解析:税费高过商铺售价背后的争议与法理辨析 2014-12-23
-
项目资助金报税问题的税务稽查案例 2014-12-23
-
金蝶软件科技公司的融资之路 2014-12-22
-
小航空竖起的丰碑 2014-12-22
-
税务稽查的新视角:有效利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2014-12-22
-
湖北税警联手办案成效显著斩断制售假发票链条 2014-12-22
-
浙江新沂国税、公安联手破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 2014-12-22
-
2009年全国税收稽查查补收入一千多亿元创新高 2014-12-22
-
2009年海关立案查处案值亿元以上大要案35起 2014-12-22
-
新疆塔城地区对查处属实的举报案件一律曝光 2014-12-22
-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4-12-22
-
汉中国税稽查局出实招狠抓干部作风纪律整顿 2014-12-22
-
深圳地税第二稽查局利用信息数据提升稽查成效 2014-12-22
-
青海地税对全省41户旅游公司进行发票专项检查 2014-12-22
-
重庆国税公安启动新一轮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014-12-22
-
2010年稽查工作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查处 2014-12-22
-
2010年北京市将重点打击各类假发票印制窝点 2014-12-22
-
2010年全国税务稽查重点为药品经销等三行业 2014-12-22
-
甘肃国地税公安联合查处一批重大发票违法案件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