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人员应善于从媒体报道中发现行业税收风险
来源:
网校
2014-12-22
评估人员应善于从媒体报道中发现行业税收风险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马泽方日期:2014-04-16字号[ 大 中 小 ] 目前,行业税收风险多依靠税务机关通过对典型企业的实际评估总结提炼而来。但笔者从长期的纳税评估实践中发现,从媒体的各类经济报道中也可以发现和挖掘出一些行业的税收风险,并以此推动纳税评估工作。 现在媒体越来越发达,报道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很多时候媒体的报道内容会对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起到意想不到的帮助。如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达芬奇家具事件,曝光后的达芬奇家具被当地税务机关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实际上,媒体也会经常报道一些行业内幕、惯例,值得税务机关进一步关注。 *9,关注披露出现问题的企业。2011年12月20日《京华时报》报道中国保监会向14家保险公司的80个机构开出千万罚单。笔者建议税务机关应保存好这份名单。首先,在汇算清缴时检查这14家保险公司的罚款支出是否全额调增;其次,保监会报告显示,这些公司的违规问题集中表现在虚列中介业务费用上。因此,税务机关应着重检查这些保险公司是否作出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虽然按照对保监会要求整改了但没有纳税调整的问题。最后,这14家保险公司有虚列中介业务费用行为,其他保险公司很可能也有,说明这已成为一个行业税收风险,应为税务机关所关注。 第二,关注披露的行业潜规则。商业企业向供货商收取的现金返利是近来媒体关注的问题。如2011年3月28日的《经济日报》、2012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都用整版报道了这一问题。两家报纸都集中报道了超市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节庆费”、“海报费”等,或者换个名字,叫“赞助费”、“战略合作费”等,供货商如果想把自己的产品摆放在好点的位置,可能还要费用打点商家。报道说,一些大超市一个品牌产品的的进场费就是3万元~5万元,各种费用占到商品总利润的六成。媒体关注返利当然不是因为税收问题,而是因为这些返利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抬高商品价格。 但税务机关可从以上报道中挖掘出超市行业的税收风险。《人民日报》披露:“除了琳琅满目的收费外,更让供货商寝食难安的是,超市在合同中还会强行规定和商品销售任务挂钩的‘返点’。”这就是超市行业的税收风险所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9条第二款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媒体报道的“和商品销售任务挂钩的‘返点’”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但在实际中很多超市将其缴纳了营业税,一方面是由于政策不熟悉所致,另一方面是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存在12%的税率差,超市有恶意筹划的嫌疑。 很显然,媒体的一些报道已经告诉税务机关超市行业的潜规则,税务机关可以深入企业直接查找此税收风险,约谈企业负责人,查阅企业合同,甚至可以向供货商取证,提高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提高评估效率,规范整个超市行业。 第三,关注直接披露的行业税收风险。从媒体报道中,我们有时候还能发现,媒体不但告诉税务机关一些行业的税收风险,甚至连风险在哪里,风险如何表现,企业怎样处理的等,都被描述得一清二楚,简直就是替税务机关所作的前期调查。 如2011年10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货币政策紧缩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往往不断压低成本。合理的成本控制当然值得提倡,但是,有些企业却靠弄虚作假,换来高新企业、软件企业等头衔,从而不缴税或少缴税。”报道列举了企业“伪高新”种种表现:研发费用方面的投入不合规定、高等学历人员占比和研发人员占比不达标、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均未达到60%、专利存在疑问等,有的还直接点出了企业名称。这简直就是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检查要点,按照媒体提供的税收风险去检查,税务机关完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发效果。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税务人员特别是评估人员应该保持一种职业敏感,平时读报、看电视、上网浏览时,多多关注与税收相关的新闻,善于从媒体报道中发现和挖掘行业税收风险。 作者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9直属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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