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9年第58号公告--关于废止2005年第4号公告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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