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民生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增分支机构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6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增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2)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3),分别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机构名单
2.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现就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增分支机构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6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新增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1、2)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3),分别由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1.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机构名单
2.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机构名单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