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河南、湖南、广西、陕西、甘肃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企业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78号)规定,从2005年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
2 下花园电厂(非经营) 河北省张家口市
3 大唐恒山发电厂 山西省大同市
4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 山西省太原市
5 大唐连城发电厂 甘肃省永登县
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7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 河南省洛阳市
8 大唐洛阳热电厂 河南省洛阳市
9 大唐安阳发电厂 河南省安阳市
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11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安徽省淮南市
12 大唐淮北发电厂 安徽省淮北市
13 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安徽省泾县
1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15 大唐耒阳发电厂 湖南省耒阳市
16 湖南金竹山电厂(非经营) 湖南省冷水江市
17 湖南省株洲电厂(非经营) 湖南省株洲市
18 大化水力发电厂(非经营) 广西自治区大化县
现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企业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五家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78号)规定,从2005年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调整后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
2 下花园电厂(非经营) 河北省张家口市
3 大唐恒山发电厂 山西省大同市
4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 山西省太原市
5 大唐连城发电厂 甘肃省永登县
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7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厂 河南省洛阳市
8 大唐洛阳热电厂 河南省洛阳市
9 大唐安阳发电厂 河南省安阳市
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11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安徽省淮南市
12 大唐淮北发电厂 安徽省淮北市
13 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安徽省泾县
1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15 大唐耒阳发电厂 湖南省耒阳市
16 湖南金竹山电厂(非经营) 湖南省冷水江市
17 湖南省株洲电厂(非经营) 湖南省株洲市
18 大化水力发电厂(非经营) 广西自治区大化县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