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土地转让收入征免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2004]6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且代行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职能,其受区政府委托,为解决历史债务问题而进行的土地转让增值已按规定全额上交政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土地转让增值67043287.98元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你局《关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2004]6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且代行国有资产产权所有者职能,其受区政府委托,为解决历史债务问题而进行的土地转让增值已按规定全额上交政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土地转让增值67043287.98元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