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进行了重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集中了上海华虹等11家子公司的资产,将其注入到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对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在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金帐簿、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以及尚未履行完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后的印花税,请你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事宜。
附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划转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市
1 中电赛龙通信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2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3 厦新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
4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5 上海浦东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6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7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北京市
8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华大集成电 北京市
路设计中心)
9 中国教育电子公司 北京市
10 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11 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进行了重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集中了上海华虹等11家子公司的资产,将其注入到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对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在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金帐簿、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以及尚未履行完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后的印花税,请你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事宜。
附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划转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市
1 中电赛龙通信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2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3 厦新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
4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5 上海浦东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6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7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北京市
8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华大集成电 北京市
路设计中心)
9 中国教育电子公司 北京市
10 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11 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