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火炬进出口公司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四川省火炬进出口公司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3]162号)收悉。关于四川省火炬进出口公司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四川省火炬进出口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已判决结案,该公司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已被依法处理,偷骗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同意你局意见,即对该公司被查处期间发生的应退未退税款445万元,在严格审核、审批管理的前提下,准予退税;对该公司改制后在2003年以后出口货物发生的应退税款,按现行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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