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山西、陕西、广东、四川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继续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民银发[2003]26号),申请继续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经研究,现对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3年底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北京市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民生银行所属各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三、中国民生银行所属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所属各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单  位        地    址 
 1中国民生银行总行     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2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3号
3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市威海路48号
4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
5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深南中路佳和华强大厦B座
6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武汉市江岸区江汉路20号
7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   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28
8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杭州市延安路398号
9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   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
10 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号新重庆广场
11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西安市长安中路100号西北文化艺术大厦
12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福州市湖东路173号
13 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
14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太原市五一路188号
15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石家庄市西大街10号
16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支行   广东省汕头市华山南路滨海大厦
17 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   浙江省宁波市中山西路166-168号
18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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