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布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称石化集团,的资产重组和企业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百化集团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和存续企业纳税问题。石化集团重组后,新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存续企业,均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统一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股份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股份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股份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三、关于石化集团资产评估增值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石化集团资产评估增值的720亿元,按法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石化集团的资本公积金,作为国有资本金。石化集团将评估增值部分再注入到股份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石化集团投入到股份公司的资产,股份公司按评估后的价值计提折旧,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0年7月5日
为支持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称石化集团,的资产重组和企业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百化集团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和存续企业纳税问题。石化集团重组后,新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存续企业,均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统一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股份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股份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股份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三、关于石化集团资产评估增值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石化集团资产评估增值的720亿元,按法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石化集团的资本公积金,作为国有资本金。石化集团将评估增值部分再注入到股份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石化集团投入到股份公司的资产,股份公司按评估后的价值计提折旧,并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0年7月5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