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9月,我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633号),对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军品科研生产合同 的审核签证章问题进行了明确。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反映,1998年 9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邮电部与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了信息产业部。原电 子工业部承担的军工电子行业管理的政府职能,包括科研生产规划、计划和合同的 管理职能,统一规划到信息产业部。
为使军工电子科研生产的税收征管工作与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合同的审核鉴证工 作相衔接,信息产业部对军工电子研制合同和生产(订货)合同的审核鉴证,需加 盖“信息产业部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审核专用章”和“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装备生产 专用章”,并以此作为免税印鉴的依据,原电子工业部审核鉴证合同的相关印章停 止使用。 "
今年9月,我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9]633号),对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军品科研生产合同 的审核签证章问题进行了明确。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反映,1998年 9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邮电部与电子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了信息产业部。原电 子工业部承担的军工电子行业管理的政府职能,包括科研生产规划、计划和合同的 管理职能,统一规划到信息产业部。
为使军工电子科研生产的税收征管工作与军工电子科研生产合同的审核鉴证工 作相衔接,信息产业部对军工电子研制合同和生产(订货)合同的审核鉴证,需加 盖“信息产业部武器装备研制合同审核专用章”和“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装备生产 专用章”,并以此作为免税印鉴的依据,原电子工业部审核鉴证合同的相关印章停 止使用。 "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