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对贫困水库移民享受现行扶贫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复函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水利部:
你部《关于请求明确贫困水库移民享受现行扶贫税收优惠政策的函》(水移[1995]52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特产税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水库移民,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免纳农业特产税。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新税制实施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优惠政策,财税字[94]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作了明确规定。利用移民经费投资或安置贫困水库移民企业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即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照顾,否则,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部《关于请求明确贫困水库移民享受现行扶贫税收优惠政策的函》(水移[1995]52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业特产税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水库移民,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征收机关批准,可免纳农业特产税。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新税制实施后,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优惠政策,财税字[94]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作了明确规定。利用移民经费投资或安置贫困水库移民企业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即可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照顾,否则,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