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法规》的更正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国税函发[1993]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有如下错误,请予更正:
一、第三条关于计税依据问题第2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应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第四条关于纳税地点问题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应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国家计划内卷烟生产企业名单中应增加下列烟厂:1.湖北巴东卷烟厂2.四川巫山卷烟厂3.广西浦北卷烟厂另外,四川中山雪茄烟厂应改为中江雪茄烟厂。
一、第三条关于计税依据问题第2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应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第四条关于纳税地点问题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实施细则》……,应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国家计划内卷烟生产企业名单中应增加下列烟厂:1.湖北巴东卷烟厂2.四川巫山卷烟厂3.广西浦北卷烟厂另外,四川中山雪茄烟厂应改为中江雪茄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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