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临时来华人员在护照签证有效期内离入境不扣减在华天数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外(1985)110号报告悉。对中日税收协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和中英税收协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总局在(85)财税外字第4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日、中英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中,曾明确其主要目的是对对方居民短期逗留(如临时出差来华)给予从宽照顾,不适用于来华担任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有固定工作,在我公安机关领取居留证的常驻人员。对于临时来华人员,在护照签证的入出境有效期间(包括入境后经批准延长的有效期)内离境又入境的,可以按照总局(85)财税协字第4号复函处理,不如减在华停留天数。
沪税外(1985)110号报告悉。对中日税收协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和中英税收协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总局在(85)财税外字第4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日、中英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中,曾明确其主要目的是对对方居民短期逗留(如临时出差来华)给予从宽照顾,不适用于来华担任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有固定工作,在我公安机关领取居留证的常驻人员。对于临时来华人员,在护照签证的入出境有效期间(包括入境后经批准延长的有效期)内离境又入境的,可以按照总局(85)财税协字第4号复函处理,不如减在华停留天数。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高顿项目


